产品

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的通知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2024-04-2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全省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指导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抓好落实。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全省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
 
  为督促全省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认真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要求,建立并运行食品安全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本指南。
 
  一、配备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农批市场应当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至少一名和食品安全员若干,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各自岗位职责,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并将相关信息上传“鄂食安”平台。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参考如下:
 
  (一)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
 
  1.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2)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在作出涉及企业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听取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
 
  (3)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报告的或突发的重大风险隐患等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5)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2.食品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组织拟定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明确本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经营过程控制、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
 
  (2)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本企业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3)根据本企业经营特点,制定满足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要求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等各项工作。
 
  (5)接受和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6)履行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总监的其他职责规定,以及本企业对食品安全总监的其他补充要求。
 
  3.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
 
  企业食品安全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落实食品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①按照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开展销售活动,规范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信息。
 
  ②食品销售的场所、布局及设施设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③不得销售腐败变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④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标签说明书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⑤建立并执行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配备与冷藏冷冻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按照标签标识或相关标准的温度等要求销售、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及其他有温度、湿度等要求的食品。
 
  ⑥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并留存食品供货者的社会信用代码、许可证或备案信息采集表等资质证明、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记录所采购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检查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销售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①检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保存相关凭证和记录。
 
  ②监督贮存服务提供者按照要求贮存食品,并留存监督记录。委托贮存冷藏冷冻食品的,还应当留存冷藏冷冻食品温度记录。
 
  ③根据建立运输服务提供者档案要求,如实记录并保存运输服务提供者信息。
 
  ④落实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并保存温度记录。
 
  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的,应当保存相关记录;企业开展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也应保存相关记录。
 
  (3)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
 
  (4)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企业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及时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6)履行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员的其他职责规定,以及本企业对食品安全员的其他补充要求。
 
  (二)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1.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企业总部主要负责人对连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并督促总部管理的各环节(采购、门店、物流、仓储和配送等)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2)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在作出涉及企业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听取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
 
  (3)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报告的或突发的重大风险隐患等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5)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2.食品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企业总部食品安全总监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组织拟定总部管理的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明确本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经营过程控制、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
 
  (2)组织拟定并督促总部管理的各环节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3)根据本企业经营特点,制定满足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要求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等各项工作。
 
  (5)接受和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6)履行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总监的其他职责规定,以及本企业对食品安全总监的其他补充要求。
 
  3.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
 
  企业总部食品安全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对总部统一采购的食品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组织开展供应商食品安全管理。
 
  (2)落实总部统一采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并留存食品供货者的社会信用代码、许可证或备案信息采集表等资质证明、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记录所采购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3)检查总部管理的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食品销售过程控制要求。
 
  (4)定期对总部管理的各环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评估,促进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汇总、分析反映各环节食品安全状况的信息,并及时报告。
 
  (5)开展总部管理的各环节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健康检查及相关档案管理制度。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企业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及时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7)履行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员的其他职责规定,以及本企业对食品安全员的其他补充要求。
 
  (三)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
 
  1.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岗位职责
 
  市场开办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市场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结合市场实际,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2)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列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市条款。未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的销售者和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的食用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3)设置检测室,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常态化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对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能够实现每月覆盖所有入场销售者。检测品种、项目覆盖年度食用农产品高风险品种、项目以及民生工程建设涵盖的抽检项目。
 
  (4)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在作出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听取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
 
  (5)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食品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市场食品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市场开办者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开办者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市场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和开展本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场内检查、信息公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置等管理义务,履行抽样检验、统一销售凭证格式以及监督入场销售者开具销售凭证等管理义务。
 
  ①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并督促及时更新,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市场自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信息。入场销售者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六个月。
 
  ②抽样检测制度。规范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并有效运行。配备专职或兼职检验人员,明确食用农产品抽样范围及方法,检验结果运用及反馈等要求。委托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要与检验机构签订协议。
 
  ③销售环境管理制度。合理划分市场销售区,按照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分区销售,为入场销售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环境、设施、设备等经营条件,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
 
  ④健康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员、场内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检查方式、频次及有关要求,明确从事直接入口食品销售人员的健康要求。
 
  ⑤信息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本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市场自查结果、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信息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等信息。
 
  ④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细化投诉举报的信息收集、即时响应、分办处理、结果反馈等闭环处理流程,明确投诉举报的负责部门或专职人员。
 
  ⑤追溯体系建设要求。向入场销售者提供包括批发市场名称、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销售者名称、摊位信息、联系方式等项目信息的统一销售凭证,或者指导入场销售者自行印制包括上述项目信息的销售凭证。
 
  (3)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市场内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市场开办者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并提出改进措施,制定风险隐患排查及防控措施清单,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问题食用农产品召回。
 
  (4)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明确方案制定目的及事故处置原则、分级划分、处置机构及责任分工、处置程序、责任追究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对市场相关人员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考核。
 
  (6)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主动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定期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3.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
 
  市场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负责,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有关要求。
 
  ①销售者应当亮证亮照经营,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相关证明,按照载明事项开展销售活动。
 
  ②销售者应当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
 
  ③销售者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④销售者采购食用农产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并核对供货者等有关信息。
 
  ⑤销售者应当按要求贮存食用农产品,并如实记录和保存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销售者租赁仓库的,应当选择能够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贮存服务提供者。
 
  ⑥销售者采购按照规定应当检疫、检验的肉类,应当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采购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⑦销售者应当落实自查制度,定期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按要求记录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等情况,并保存相关资料。
 
  ⑧其他需要落实的销售要求。
 
  (2)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督促销售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管理市场销售相关档案材料,并及时更新。
 
  (3)对抽检不合格的、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的、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用农产品,应督促入场销售者下架召回,暂停销售,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4)参与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指导销售者保护好事发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督促销售者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二、制定风险清单,完善工作机制
 
  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结合企业日常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和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等实际状况,制定本企业风险管控清单并上传“鄂食安”平台,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一)日管控。食品安全员应根据风险管控清单,每日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参考模板见附件1)并上传“鄂食安”平台。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二)周排查。食品安全总监每周对《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进行检查,督促食品安全员履职尽责。每周至少开展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2)并上传“鄂食安”平台。
 
  (三)月调度。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召开1次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议,听取食品安全总监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本月食品安全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总结,指出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研究部署下月工作重点并提出要求,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参考模板见附件3)。
 
     附件.doc:1.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参考模板)
 
  2.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参考模板)
 
  3.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参考模板)

TAGS:食品安全 农产品 食用 监督 食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
下一篇: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4期)